沉默卻讓鄉愿的官員以為這麼人道的決定可以賣個重視人權的好價錢~~
http://www.nownews.com/2011/11/24/327-2760577.htm

有意思吧!似乎沉默的大衆都認同了,這是人道的,是尊重生命的,
換句話說,有不同意見的,大概是麻木不仁的....是這樣的嗎??
是啊!沉默不代表完全認同,但沉默卻讓鄉愿的官員以為這麼人道的決定可以賣個重視人權的好價錢~~
撇開倫理,回歸罪與罰,悔俉可以用捐器官的方式得到救贖?尤其在被害人心中與國家律法不論抽象還是具體的正義尚未伸張之前??更別說後續可能產生的示範效應了...
活體損贈,這是非不得已,是為了讓另一條生命可以延續的的無奈選擇.......不是為了減輕苦痛,也不是為了讓罪孽得到救贖!
減輕了一個生命的苦痛,也同時代表另一個生命無法延續,而真正的悔悟,則是在正義實現之後的體現!二者可以對等連結看待嗎?
這樣的政府以為這是人道與人權的核心價值,除了鄉愿,我也實在不知該如何形容這個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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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er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